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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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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請問一下,結論呢?
到底是有沒有[公訴罪]?


公訴罪,向來不是個法律正式用語

"公訴".則是刑事法規中的正式用語

可以這樣討論:

公訴 V.S 自訴 (區分標準.目的)

告訴乃論之罪 V.S 非告訴乃論之罪 (區分標準.目的)

但告訴乃論之罪 V.S 非告訴乃論之罪的區分,與自訴無關

因此,說非告訴乃論之罪是"公訴罪",沒人會說你"錯"

我用個非正式舉例:

車廂內有一群"告訴乃論之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之人

A小姐說:
我要相親,條件是"被害人能自訴的",符合條件的,請出列:

結果 ,可能全車的人都下來.

~~~~~從來一次
B小姐說:
我要相親,條件是"檢察官能主動提起公訴的",符合條件的,請出列:

結果 ,非告訴乃論之罪之人下車集合

這些非告訴乃論之罪,就是公訴罪

A小姐接著搶說:我也要那些非告訴乃論之罪之人

A.B小姐開始搶人,但不影響B小姐所提出的相親條件

~~~~~
另外,自訴制度在未來會更萎縮.甚至消失
它是個例外.補充制度
舊 2009-05-15, 08:18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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