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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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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 書唸再多也沒什麼用, 島民的是非觀念很差的
不是以前日據時代, 有個總督批評台灣人
貪生, 怕死, 要名, 欺善怕惡
即使時至今日, 我看還是差不多, 台灣人的種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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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加害人的人權, 指的應該是, 沒有solid evidence前, 你不可以找名目入罪
, 但司法確定後, 就要執行; 為的就是基本社會秩序的維護
如果這件事, 徐某又被放出來, 那麼, 不就向世人證明幾件事
1. 有錢萬能
2. 只要我有權, 路上的女人, 我看到就可以上; 我要殺就殺
3. 網路交友變成不可能
4. 人民為求自保, 人與人間關係變得疏離; 或者學美國, 擁槍自重; 要不裝鐵窗, 鐵門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的鐵窗像台灣這麼多
你能叫他們拆掉嗎
不都是因為警察沒什麼作為, 治安又不好, 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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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多服過兵役, 請問當兵學的是不是殺人的技術?
你可不可以在戰場上, 說, 為求人道, 所以我不殺敵; 這叫偽善
這就讓我想到一部片, 搶救雷恩大兵
還記得有一個美國兵, 被德國佬用刀刺進心臟嗎
那個女的多可憐...被強姦後, 還被像殺雞般的伺候
最好你家女人發生這種事時, 不要怪司法無能; 因為基本上你只配得上這種司法制度
反對以體制內"以暴易暴", 我看你書讀再多也沒什錄用; 關到死, 你每天就花時間教他好了
反正事不關己, 大家打高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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