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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貴站內容涉及公訴罪部分,全部主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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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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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唉,悲哀,居然沒有人回答。
只好自問自答了。
殺人、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強制****、持有第一級毒品、竊盜、公然侮辱。
只有持有第一級毒品的行為,無法和解,其餘各項,皆可以和解。
2009-05-15, 02:05 AM #
97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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