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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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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抱著人道主義的心胸, 應該在社會教育多下心力
而非事後放炮, 表示一付"關懷人權"的模樣
美國人在國人很講人權, 可是到國外興起戰爭, 殺人不貶眼
不知道台灣這些蛋頭學者有何看法??
台灣人, 好的不學, 都學壞的!!!!!
看看趙少康的評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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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少女如殺雞、手法老練 趙少康:兇嫌非首犯
(2009/05/14 19:13)
台北縣國中少女遭徐志皓、許姓少年聯手**殺,兩人冷血的程度,引起社會大眾及教育界的震驚與討論,資深媒體人趙少康評論此事時分析指出,兇嫌殘殺少女的方式像是在殺雞,而且手法熟練,似乎絲毫不慌張,由此可以推論:先前已有犯案經驗,此案應非首犯,而警方也以徐嫌的個性兇狠、冷靜推測,應該不只犯下衝撞警察、殺人棄屍兩案。
就讀國一的某知名連鎖蝦捲便當店負責人的女兒,在與父親發生口角後負氣離家,透過即時通與同校同學鄧女、國二許姓少年及徐志皓相約碰面,4人見面後,徐志皓因垂涎少女美色,在到了住處後,先用鐵條將兩名少女敲昏,又用童軍繩捆綁兩女手腳,再以膠帶蒙住她們的眼睛、嘴巴。
被殺害的少女先是被徐某以水果刀割破衣物性侵得逞,但少女曾因為疼痛驚醒,而不斷尖叫,徐某猛掐她脖子,讓她陷入昏厥。徐嫌又決定殺人滅口,喝令在另一房間內的許姓少年幫忙善後。 兩人合力將少女拖到浴室後,徐嫌以水果刀割喉放血,再用蓮蓬頭沖刷滲出的血,直到少女氣絕死亡。
趙少康在新主持的廣播節目 「趙少康時間」評論時事時,談到這起社會案件時,口氣顯得相當痛心,除認為當前教育出了問題,也表示,他小時候曾經幫家裡殺雞,就是給雞的脖子一刀,然後雞頭一扭,再丟在一旁等放血。這兩名嫌犯殺人的手法竟如殺雞一般,且動刀時,心不驚、手不抖,表現沈穩、冷靜,甚至在事後,表現得也像沒事一般,顯見是有「經驗」的,因此,姦殺少女案不會是第一次犯案。
台北縣警方也認為,徐嫌個性冷靜而兇狠,犯下如此駭人聽聞的案件,在被捕後仍能扮鬼臉,顯得無所謂一般,可能不只犯下殺人棄屍,以及衝撞員警兩案而已,警方甚至懷疑兇嫌是預謀犯案。警方還指出,徐嫌冷血的程度,已到了非人地步,他去年在南勢角三度衝撞員警,徐嫌事後曾對友人說,撞死警察才賠100萬元,警察沒被他撞死算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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