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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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tenkopf
殺人償命這樣的思維,是把公權力當作報復工具
這樣真的正確嗎?我們可以另外開一個主題好好討論
你說得對,目前中華民國存在"假的無期徒刑"
關幾年就"表現良好"而假釋出來了
我想,對於惡性重大,有必要永久與正常社會隔離的罪犯
(比如本案中這兩頭畜牲)
應該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加註永遠不准假釋,不准減刑,遇赦不赦的判決
也就是關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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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最好期待你家人, 尤其是你家的女人不要被人姦殺了
若真的不幸發生, 請老兄你保持冷靜, 這一定是個誤會
絕不能扭打嫌犯, 完全相信司法; 並請原諒兇嫌...祝他長命
女人死都死了, 再生一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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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 台灣偽君子很多, 我也不認為都要以暴易暴
徐某都說, 沒有錢擺平不了的事....意思都 是他老爸在替他收拾
有誰要花時間教化他, 這種人渣, 還關他關到死, 你繳稅養這種人喔
一付事不關己的樣子
這種心狠手辣的角色, 真的在牢中還會做老大.....
台灣為什麼鐵窗多, 因為小偷多咩, 警察管不了, 於是自力救濟
一個犯罪的人居然得不到制裁... ....
也很正常, 台灣人一向欺善怕惡....這種人不處死, 那等著看, 以後會有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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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 呆丸狼只有 "加害者的人權保護", 沒有受害者的
鬼島不是被叫假的; 書唸的愈多的, 愈像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