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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飛
Silent Member
 
米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我只是路過的
看了三十多版
好累
不過我覺得整件事其中一個爆發點是這個吧

引用:
作者KenKuo.
你這種人渣還好意思洋洋得意?

刑法上這屬於恐嚇取財罪的、屬於公訴罪、而且你是長期恐嚇、是重罪

補上您自己提供的Blog偉大自拍照連結 、如果你要關閉、弟會順手提供您的玉照備份貼圖、以便讓你享受你分享故事的榮耀跟光榮!不過你用擔心、我不需要卡迪那跟早餐......


要是你覺得人家不道德
罵罵也就算了
何必要將人家的blog貼出來呢?雖然當事人的blog是有貼在簽名檔(這種批鬥我以為只有香港有)
這種行為是會讓一些路過的人很容易就去騷擾對方
我相信ken大不是到blog留言的人
但你這種將tony大的blog貼出來的行為
不是指明了路去他的blog騷擾他嗎?
也不用說之後的強辯了

雖然不是ken大去tony大的blog留言
但也應該算是有關係

不過, 可以的話還是不要告吧
既然雙方都有不對
誠心道個歉又不會死人的
何必要大家都辛苦呢
__________________
Glay the Great Vacation 8月15, 16日兩連發
舊 2009-05-14, 07:32 PM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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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