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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cha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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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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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 ROD
在法律上 , 這是兩件事情 無法混為一談 .
你看不過去 , 可以去司法機關告發 , 但不能用罵人來解決事情 .

舉例來說 , 路上有人搶劫 , 你見義勇為 , 把搶匪攔下來 , 經過
一番拉扯 , 你完全制伏搶匪了 . 但此時 , 你只能等警察來 , 把
搶匪交給警方來處理 , 而你不能動用私刑 , 在他被你完全制伏,
無反抗能力的時候 , 繼續的對他飽以老拳 , 或者其他的傷害 .

他搶劫 , 是一回事 , 如果你動粗教訓他 , 這是另外一件事 .

請教一下,如果今天A殺人放火搶劫姦殺。B在大庭廣眾(或網路)下罵A是人渣。於是A告B公然侮辱,這告得成嗎?法官會不會考量A的作為,判B無罪?還是不管A做了什麼,都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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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5-14, 06:21 P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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