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句洩氣的話 , 還真是看運氣 ,
看你遇到哪種法官 .
法官的心證 , 勝過千萬條條文
以最近的某個名人來說 , 一個法官認為他在國外有鉅款 , 且有人打理 ,
所以有潛逃的可能 , 故拒絕交保 .
但先前卻有另外一個法官認為 , 國外的鉅款都不在名下 , 無法證明為
其所擁有或者控制 , 且以他的身份來說 , 潛逃國外的機會不大 , 所以
連保釋金都不用 , 就放出來外面趴趴走 .
同樣一個人 , 同樣一件事 , 遇到不同的法官 , 有不同的心證 , 就產生
了極大的落差
這也是司法讓人無法放心的地方了 .
ps. 這篇將是我最近的法律討論文的最後一篇了 , 自己手邊的文件
太多都還沒處理 , 跑來這邊插科打諢 , 真是自找麻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