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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dog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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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2
引用:
作者A ROD
在法律上 , 這是兩件事情 無法混為一談 .
你看不過去 , 可以去司法機關告發 , 但不能用罵人來解決事情 .

舉例來說 , 路上有人搶劫 , 你見義勇為 , 把搶匪攔下來 , 經過
一番拉扯 , 你完全制伏搶匪了 . 但此時 , 你只能等警察來 , 把
搶匪交給警方來處理 , 而你不能動用私刑 , 在他被你完全制伏,
無反抗能力的時候 , 繼續的對他飽以老拳 , 或者其他的傷害 .

他搶劫 , 是一回事 , 如果你動粗教訓他 , 這是另外一件事 .


看過您不少文,您應是大家都很尊敬的法律人

看到您舉的例子相信大家也了解,但事不關已時也許大家可以很冷靜,
看看最近的**殺事件,如果主嫌在受害者父親手上,您想他會乖乖等警察來嗎?
當然罵人也不對
只是想討論法律層面外,現在社會上少有的同理心同情心。
 
舊 2009-05-14, 12:25 PM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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