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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uifa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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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 ROD
在法律上 , 這是兩件事情 無法混為一談 .
你看不過去 , 可以去司法機關告發 , 但不能用罵人來解決事情 .

舉例來說 , 路上有人搶劫 , 你見義勇為 , 把搶匪攔下來 , 經過
一番拉扯 , 你完全制伏搶匪了 . 但此時 , 你只能等警察來 , 把
搶匪交給警方來處理 , 而你不能動用私刑 , 在他被你完全制伏,
無反抗能力的時候 , 繼續的對他飽以老拳 , 或者其他的傷害 .

他搶劫 , 是一回事 , 如果你動粗教訓他 , 這是另外一件事 .


的確,言語暴力也是不好的。

這件事,或許讓大家正視,言論自由的限度,以及所謂的法律精神,
當然,也應該讓我們省思,校園暴力問題的嚴重性。

踐踏他人傷口卻不以為意的人,不懂是教育或是家庭或是社會,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教育出這樣的價值觀....

法律是保障在法理上站得住腳的人,不是保障先喊先叫的人,

話,通常是說給聽得懂人聽的,
聽不懂人話的,講再多也沒用。
     
      
舊 2009-05-14, 12:12 PM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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