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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嘘尿布二代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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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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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 是大事

以下這個是小事

國中女姦殺案 同行女伴險遭滅口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國中少女遭姦殺棄屍案,兇嫌徐志皓殺人後,還計畫將鄧姓少女滅口,和許姓少年騎機車把鄧女載到新店山區,許姓少年替鄧女求情,徐嫌才同意放過鄧女。另外,由於徐嫌兇狠、冷靜,警方研判徐嫌可能還涉及其他案件。

據徐志皓供稱,案發前他向友人的父親借新店的空屋,並多次勘察地形,還準備童軍繩、膠帶、水果刀和鐵棍等兇器,要少年約方女和鄧女。當他性侵方女時,由於被害人掙扎,他就用手掐住少女的頸部,發現少女沒有心跳後,才拖到浴室內,先用菜刀朝頸部砍下,手段十分兇殘。

徐嫌殺人後,原本又逼迫許姓少年學他姦殺鄧女,許姓少年拚命求情,鄧女才逃過一劫。警方透露,徐嫌去年12月3度衝撞員警,事後徐嫌還向友人炫耀說,「撞死警察也才賠100萬,沒被他撞死算警察好運。」

對於徐嫌不在乎的態度,死者父親痛批,「如果有機會,一定一刀捅死他!」警方則懷疑他不止犯下此件性侵案,已採集他的檢體送至刑事局建檔進行比對。

至於凶案現場的租屋人曾濱吉,對警方的偵訊幾乎都說「不知道」、「忘記了」,但2嫌殺害方女後,曾嫌還借車給2嫌,讓他們把鄧女載到新店山區,幫助凶嫌控制少女行動,警方將曾嫌以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地檢署裁定5萬元交保。
舊 2009-05-14, 10:5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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