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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3
引用:
作者A ROD
你記錯了 !!
有興趣的話 , 去看看刑事訴訟法



查到了

第 5 條 (土地管轄)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這案件要用主機所在地?還是被告所在地來管轄呢?
萬一主機在美國,被告在澎湖...
 
舊 2009-05-14, 09:30 AM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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