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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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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忠忠
1.樓主原本想讓大家認同, 講了個故事
2.敘述中不當使用了弟一人稱"我",造成聽故事的人誤會樓主是當事人
3.聽故事的人居於不認同的心態下, 回文譴責
4.樓主認為不但沒被認同, 反而被侮辱以及被傷害
5.樓主先向派出所報案備案, 準備提告

個人感覺:
其中是有誤會, 樓主只要在原發文樓申明本人認同或不認同故事行為就可避開被侮辱的想法, 不必一定要對號入座讓自己生氣
網路上每個人是躲在銀幕後面打出文字, 就像帶著面具出門一樣, 所以難免出言隨便些, 但是就是這樣彼此砥礪磨練, 才能造就人的能耐與未來...
如果稍有不如意事就要依法處理, ....
我只能說: 那麼您未來的人生路上,有太多要依法處理了
瀟灑一點吧


+1

這種 kimoji 的 東東, 只存繫在於一念之間 ....

我觀察幾位被告沒啥惡意,

樓主這樣就嚥不下這口氣喔!!

那麼以後人生會有更多摩擦等著您,

如果都比照辦理的話,

樓主可能會變成法院的常客 ....

人緣也不會變好!!
舊 2009-05-14, 09:20 AM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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