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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KenKuo.
唉、既然提告了、我也說明一下

1、我是寫了人渣沒錯、但罵的是加害者、轉述者把故事用「第一人稱角度寫出」一共用了 "七個我" 還搭配七個出自內心的笑臉、後面來的一連串幾乎都誤解成你就是加害者,尤其你寫的細節一點都不像是轉述故事,任何一個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會有正常的反應、罵人渣已經算很普通了、而且看過的正常人都知道、我罵的人渣指的是事主、因為你的故事用了 "七個我" 很容易被誤解成你就是加害者、而且來PCDVD的網友都知道「強者之我的朋友」多半會被推論是本人
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303..._2da13bb7e7.jpg

2、你轉述的故事、是一個國中生長期生活被恐嚇取財陰影下的故事、你講的眉飛色舞、甚至到處分享、講的津津樂道、無論故事否是真的是聽來的、你的道德跟勇氣、明顯用於不同的地方、身為人父、我只能說新的一代道德教育真得很失敗..
...


你現在甚麼都不要講............ 最好把你的解釋通通刪除........... 以免成為呈堂證供........ 因為他以經報案了......... 公訴罪不是那麼容易消案的....... 你應該把你的解釋先跟律師討論....... 然後跟檢察官法官説....... 只要令他們相信你說的你就沒事...... 我有熟識的律師..... 若有需要... 我可以幫忙....
舊 2009-05-14, 04:51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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