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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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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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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tenkopf
小事情?那怎麼樣算是大事情呢?誰來判定?
事件中原告方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權益
你可以不以為然
但他的作法並無不是之處
至於你所謂某帖如何如何
那顯然與此事件並無關係
若當事人感到有受辱或被誹謗,自然也可提告
法治社會用法律解決糾紛,再正確不過了


我們可以來投票啊
看看大家是否覺得是小事一件

他的作法是他的問題
這邊就不討論了
不過,可以預見的是
這件事,他不會是贏家

很多人會講得正義凜然
但那是有選擇性的
那就不叫正義了
這就有關

不然,要怎麼教育下一代呢?
     
      
舊 2009-05-14, 01:49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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