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我不想原諒罵我人渣的人~
瀏覽單個文章
sunnywalk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
A ROD
這點錯了喔 .
要以被告居住地 , 或者戶籍地址為訴訟管轄地 .
也就是說 , 如果樓主住台北 , 被告住高雄 , 那 ,
樓主要到高雄出庭 .
是嗎?你確定....
2009-05-14, 01:13 AM #
290
sunnywalke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sunnywalker
查詢sunnywalke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sunnywalke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