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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9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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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鬧成這樣了 老話一句 調解委員會去一下 別上法院浪費司法資源了

法官也不會理這個 到後來又是法官助理來弄

還有警察那管什麼成不成立 他們根本不管 有人告 態度堅決一點 又不和解 他們就移送

特別是這種防害名譽 恐嚇 性騷擾 當事人主觀判斷佔很重的
舊 2009-05-13, 07:15 PM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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