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既然提告了、我也說明一下
1、
我是寫了人渣沒錯、但罵的是加害者、轉述者把故事用
「第一人稱角度寫出」一共用了
"七個我" 還搭配七個出自內心的笑臉、後面來的一連串幾乎都誤解成你就是加害者,尤其你寫的細節一點都不像是轉述故事,任何一個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會有正常的反應、罵人渣已經算很普通了、而且看過的正常人都知道、我罵的人渣指的是事主、因為你的故事用了
"七個我" 很容易被誤解成你就是加害者、而且來PCDVD的網友都知道「強者之我的朋友」多半會被推論是本人
2、你轉述的故事、是一個國中生長期生活被恐嚇取財陰影下的故事、你講的眉飛色舞、甚至到處分享、講的津津樂道、無論故事否是真的是聽來的、你的道德跟勇氣、明顯用於不同的地方、身為人父、我只能說新的一代道德教育真得很失敗..
3、我個人沒去你Blog叫囂、所以別影射我,Blog也是你自己公開的、甚至隨便搜尋一下你自己公開的
Mail 、
連手機、真名、照片都有,衷心建議一下、這種想紅的心態、也不是很可取
至於我有沒有誠意道歉、講真的、
如果你是轉述偉人故事被罵、那我還真該死
但你轉述的是一個國中同學被壓榨了一年多辛酸血淚、加上你還在同學會中公開此是造成他
的二度傷害、講真得、來PCDVD的各位網友、你們真得覺得原告真的是無辜弱勢的受害者嗎?
最後你得好好想想、怎麼請你故事中的個個主角出來說明、因為那是事因
牽涉你的案件是否成立(妨礙名譽、要先成立公然侮辱罪,因為你的故事是起因、牽涉侮辱
與否、得先證明是否為真),還有連帶賠償那位被恐嚇者的名譽損失(你公開宣揚了),甚
至以你形容的完整性、合理推論你是加害者都是可以被懷疑的,尤其長期恐嚇勒索罪、是可
以判到五年的重罪、遠比你的妨礙名譽高多了
最後、無論如何、第一時間知悉弄錯、你澄清後、我也公開表示致歉、也同時PM給你,是
否反應過渡、就等檢調來找我、我會偕同律師好好跟他們談談!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