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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dog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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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2
引用:
作者阿耀兄
事情也要看犯由....
一票人講權利上綱

樓主筆中的故事 談笑風聲 洋洋得意
可接近校園霸凌

看不到有其他要樓主告到底的人
會對那事有點同情心 (除了A專大或其他點點.... )

不問事由 不問原由 一切用法處理事情
只過份注視自己利益
對他人無冷暖的社會冷漠

很多人以為法院只講法不講情理(都忘記法官檢察官也是人...)
這事來龍去脈要是刑事告的成 民事會賠錢

兩著只要其一
我照相存證 買水果登門跟樓主說恭喜!!



說真的
別忘了找我一起去
舊 2009-05-13, 02:42 P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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