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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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阿耀兄
事情也要看犯由....
一票人講權利上綱
樓主筆中的故事 談笑風聲 洋洋得意
可接近校園霸凌
看不到有其他要樓主告到底的人
會對那事有點同情心 (除了A專大或其他點點.... )
不問事由 不問原由 一切用法處理事情
只過份注視自己利益
對他人無冷暖的社會冷漠
很多人以為法院只講法不講情理(都忘記法官檢察官也是人...)
這事來龍去脈要是刑事告的成 民事會賠錢
兩著只要其一
我照相存證 買水果登門跟樓主說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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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等若真的告成
判決會是如何...
回想我少年血氣方剛,也許對一些社會案件的嫌犯也罵了不少
(也許有,也許沒有,我忘了...  )
若之後那些嫌犯拿我罵得over的地方來提告
乖乖隆地咚,是不是我也要跑幾次法院呢?
拿李泰安案來假設好了
若最後三審定讞,李泰安被判無罪
李泰安回了家,開電腦,google一搜下去
罵他人x,敗x,禽x的人,沒有上萬也有上千
他一個一個給他告下去
若都能告成求償
那他這輩子就吃穿不盡了
那三位被樓主列為目標的
也許罵錯對象有所理虧
但讓他們覺得不爽而罵的理由,有沒有over呢?
公理自在人心,大家都有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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