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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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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lan0888
各位想太多了.

報案單是有報案就有, 要看檢察官受不受理, 判斷此案件是否具有訴訟要件可以成案辦理.

光是網路 ID 有沒有人格權都有問題了, 怎麼證實人格權和名譽受到損害, 告毀謗跟公然侮辱這是訴訟要件之一啊.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提告人要拉一堆版友出來證明, 他們都知道 tonyxxxxx 這個 ID 是代表我, 所以 ID 與真實身份有連結.

我是覺得驚嚇的成份比較大啦!

那串討論有人貼出真相連結
總之
等著看好戲吧~
 
舊 2009-05-13, 12:43 P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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