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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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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引用:
作者ccl59888
有些人覺得故事很好笑
但卻不知道觸動了某些人不快的回憶
像我老婆
每次只要講到她國中的事
她就會翻臉抓狂
原來她國中的時候被一群小太妹勒索
讓她必須回家偷錢來滿足那一群太妹
有一次她沒有拿錢去
結果對方拿椅子砸她
現在她的手偶爾都懷會酸痛
我想
有的人可能把過去的事很開心的很快樂的講出來
而且沾沾自喜
但卻不知道有人因此而回想起不快樂的過往
所以囉
反應就有些激烈
同理心想一想
有那麼嚴重嗎
必須要告人

看完爭執的故事原由

樓主愛背後道人事非 又樂此不彼者
才惹事非....

說別人 自high"強者樣
給人罵句 又縮回個誤闖叢林反應過度的小白兔"弱勢樣"....

("那個"到人部落格去亂也很不對啦)

不是作奸犯科
到法院只是比耍嘴皮 演內心戲 判決比重高的地方

被告只要申請自辦<---(自己辦護)

說明原由 只是因為"普世價值觀"
對於原告文章內容精神上的凌遲"他朋友"
一時口急心快 才罵人(一定要先認罪!!)

只要被告認真誠心點認罪
再反證原告文章內容 原告其實並不是"弱者"

就沒有那麼動不動就判罰金 精神賠償的啦

一堆網友引述被判很重的
通常都是被告用跟對方吵架心情上法院
法官覺的被告白目 不認罪 才會判那麼重~

於法 被告事主 是站不住腳
於情理 樓主也站不住腳

通常這種芝麻小案 法官會依情理法輕判的

事情沒那麼大條啦~
pc dvd 簡易法庭合解就好了啦
     
      
舊 2009-05-13, 12:08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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