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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之前在七八區也曾經要找某位網兄上警察局泡茶聊天
後來對方道歉也保證不做人身攻擊了事.
不管是現實還是網路,跟人互動本來就需要有最底線的禮節
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這應該是常識....
這串看下來,不少人認為網路就是可以隨便,就是沒必要認真

把輕鬆當隨便的結果就是到這裡的人講話越來越沒水準,
反正隨便嘛,問候別人娘親,人身攻擊謾罵,有何不可?
大家真的希望不管走到哪個網站都是這樣臭氣沖天,這就是好事?
很多網路小白(以上次差點被我請出來的那位為例),
明明實際上可以好好說人話,為什麼一定要沒水準弄到跟他溝通的人都一身臭?
這就是爽?

對該不該告這點,我的看法是,從報警做筆錄開始,到之後法院調解為止
在正式進入訴訟流程前,對提告人都不會是什麼太麻煩的事,
被告的人如果不肯和解,那才真的是自己跟自己找麻煩過不去
提告,是被污辱者的權利,有人發言不當也是事實
當事人衡量輕重...


這位個性可能跟我挺像的,
君子慎獨是我一向的標準,
不過不知道您是否也是得罪不少人,
我是如此。
 
舊 2009-05-13, 11:53 A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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