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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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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bass
這種很難告成啦,套用一句檢察官的話,如果連這種案子也送
,我會被上面的罵死,而且每天不就多出三四百件的案子要審.

既然要在網路嘴泡就看開點,被罵或罵人的過去就算了,反正
現實生活上又沒人知道你是誰,被人罵人渣就須要承認自己是
人渣嗎?

就算檢方覺得刑事上的妨礙名譽不起訴
如果原告有提出附帶的民事賠償的話
那被告還是很有可能被判要花錢了事......
舊 2009-05-13, 08:46 A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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