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g5h2wctyo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89
一個是恐嚇 一個是罵人 真的告下去 我想 恐嚇的罪比較重吧

恐嚇可是公訴罪的 不需受害者報案 檢查官可主動提出告訴
支持樓主 告下去吧 千萬別縮手留下笑柄

施暴者被關 對被恐嚇而心理生理創傷 留下一輩子陰影的人 多少有點補償
也能為社會祥和 多貢獻一份心力



社會變了
作賊喊捉賊 壞人講話都比較大聲 恐嚇別人還得意洋洋到處宣揚 還敢出來告別人
和另一篇殺了人還出來開記者會要國賠 有異曲同工之妙
舊 2009-05-13, 01:26 A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g5h2wctyo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