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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9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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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我覺得道歉就可以了 不過特地到人家部落格罵人渣 真的很奇怪

另外 動不動就上法院 有點無言 真的要告 調解委員會可以運用一下 雖然是搓湯圓

但 為這事鬧上法院 法官都會很無言 第一句話一定是 要和解嗎

ptt棒球版版主 在隱版事件中 被很多人罵 一氣告上法院 告了36人

在開第一次庭後 迅速辭去版主一職 接下來就看到一些人道歉 賠償等等

大家在網路上討論還是小心點好 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論 酸應該可以 罵人就不要了
舊 2009-05-12, 05:35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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