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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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nnywalker
喔...是先由國家"補"償,非"賠"償.
再由國家向加害者求償.
道德風險方面,由刑法來把關.
"補"償,之前就包括死.傷的被害者了
現在則加了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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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國家補償沒錯
所謂的道德風險可能會增加也是由此而來
社會上抱著以享樂人生..物慾至上的人不是沒有
所謂的身體或許只是換取物質上滿足的一種手段
今天有人倒楣遇上這樣的人或是集團假設中了圈套
看你要私下和解或是鬧上法院..反正我都能夠在你身上拿到錢
我想大部分的人私下和解的情況會比較多..日子還要過沒有人想把這樣的事情鬧大
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刑法就這方面的威嚇力足夠嗎..
除非是第一次就被逮.不然仙人跳來個幾次應該比電話詐騙還好賺
就前文來說之前像性侵犯討回罰金的比例只有1/10
所以基本上這個賠償基本就是國家在給付的
對於加害人的嚇阻力似乎也不夠啊
PS.剛想到這個補償是不分性別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