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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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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矢志脫離好人幫
文章: 220
補償被害人的立意,是好的,有些心理創傷很難平復,但有些情況不建議用金錢直接補償被害人
而且補償被害人的機制能作到什麼地步,才是我在意的
審核太浮濫或太嚴苛,補償就沒有意義了,不過以公務人員的行效率和官僚心態來看
補償的成效值得懷疑

致於錢的問題,就如同上面網友說的,強制勞動來還錢,即使刑期滿了,也要賠到一定比例
才能出來,控管追蹤,一定時間沒賠錢,再抓回來強制勞動,就掛了器官也能拿來賣
(但有病的就沒辦法了)
至於判死刑的,延個幾個年,然後執行時,學對岸賣器官來賠.
想犯罪就要想到後果,也有嚇阻作用
只是這樣一來大概又一堆人權團體要來抗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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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不到留下來的理由,也想不出離開的原因..
千思萬想,期待愛情的來臨,
當愛情來臨時,我卻又是第一個逃開的人...
神愛世人,但它不能給我一個完美的愛人
所以不再當好人了,只有純粹的邪惡....
舊 2009-05-10, 09:06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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