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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國賠是國家賠償,表示國家有過失
但國家補償,是一種社會政策.
在被害者未得加害人賠償之前,先給予幫助.
只是通常很難追索回來


引用:
作者pear7654
建議政府開一個血汗工廠 那種犯強姦罪又沒錢賠的人 就押進去做
時薪有多低就算多低 工時有多長就算多長 再請幾個狠角色來管理
薪水扣掉三餐 其他的都拿去賠錢


老實說吧, 因為不是從自己口袋, 而是從國庫拿錢出來.
不論你用哪種文字來說明, 事實是決定出錢的不會心疼.

而我的發言很明白說明, 我願意納稅給政府運作.
用於此主題, 就是去調查, 研判, 甚至懲罰, 或套用上面引用的例子.
但我不要政府直接拿錢去給對方, 不論是受害者或是誰.
直接拿別人的錢去處理會造成行政心態上漸漸失去認真處理的動機.

要做的事:
1. 加害者要受到懲罰!
2. 如果有賠償, 要從加害者身上挖出來!

如果是補助, 譬如說打點學校關係或提供心理輔導課程, 那就OK.
重點就是不要直接拿錢! 這個, 如果不好好檢討, 會有嚴重後遺症!
舊 2009-05-10, 08:0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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