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ntress
Registered User
 
Antre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股市
文章: 486
引用:
作者terryb
故意的也無所謂啦!直接判死刑,一了百了,不然那天,人又放出來,不是更麻煩


這問題其實很複雜...

今天一個行為這麼極端的犯罪意欲求死,假如最後也成功判了死刑,那等他死了之後一定會引起其他潛在犯罪仿效的理由。

反正只要殺人無悔就可以判死刑,到時候台灣就跑出更多隨機殺人犯。

所以判死刑就行了嗎?這樣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通常法官考量不會這麼簡單的。
舊 2009-05-07, 01:37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tres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