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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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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7
Red face 的確,我輸了。因為我認真了

隨你。畢竟在當初 P965, P35 市代交替時你也曾這樣對一些人毫不留情地批評。我可看得一清二楚,現在也以同樣的方式酸樓主,弄到樓主「好心」把連絡方式貼出來。會這麼做算是嚴重的事件了

我換串的原因就是不想把這裡弄到討論中間隔著戰文。不過你似乎不怎麼買帳,那我只好用你批評的方式來打對台。

謝謝你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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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掉的 "軟體"......

舊 2009-05-05, 12:39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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