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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twu2
除非之前的表現與上新聞後的表現十分完美.... 否則, 上新聞後, 樓主最好有自己當老闆的打算.
這類的事情, 對任何公司的人資來看, 都不會是加分的項目.


如果想給公司一個逞罰,可以從智慧財產權著手...不過要擁有確實證據,否則小心
吃上官司...

加油,至少你敢發聲,比一堆嘴砲強多了。 (包括我,對公司敢怒不敢言)
舊 2009-05-02, 10:27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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