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照目前的科技發展下去,高科技產品會在人類生活中逐漸增加它的比重
在可見的未來,通訊產品、家電、遠端服務甚至會成為民生必需品那樣的存在(不加以服用可能會導致精神死亡

)
到那樣的時候,你還覺得專利、封閉和壟斷不是十惡不赦的嗎?
假如…今天台灣有一個超有錢的企業,和所有的農民簽約,壟斷所有白米的銷售,並且讓農民種植它們"發明"的新品種白米…
之後它們自己訂定白米的價格,把漲價說成是付他們的專利錢,本著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叫消費者不想付高額的費用就不要買,去吃別的東西…
這樣…你還覺得是合理的嗎?
貿易自由和商業利益,可以凌駕在社會群體的利益之上嗎?
由大眾所認同的法律,也不能夠違背商業原則嗎?
企業有權力規範任何一個自由公民的行為嗎?
現在的世界上,有許多的企業,仗著有財有勢,欺侮沒錢的升斗小民
只要你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