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Lisa Hsu
比較悲慘的,就變成彼此從折磨對方取樂了。

如果對方是這種人,還不如不結婚。



引用:
作者Vincentinlaw
不結婚 +1


a佬 接棒 接棒

舊 2009-04-30, 02:05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eshun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