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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438431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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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訴訟扶助問題重重?

98年3月,勞委會擴大幫勞工打官司,每件官司補助4-6萬。之前看到這則新聞很高興,終於有武器可跟不給資遣費的惡劣老版抗衡了。但最近接觸過法扶會與勞委會之後,發現申請時問題重重
一、勞工只能透過法扶會申請,但問題法扶會的律師很少精通勞資爭議,而精通勞資的律師又不透過法扶會接case
二、勞委會說不限勞工資力,但法扶會就是要你交全戶所有人的財產清單,以調查勞工是否很窮適用法扶方案。但問題勞工本身就知道全戶存款超過50萬,只能適用不限資力的勞委會方案,為何還需調查

我是建議
一、開放勞工自已找律師,然後跟勞委會申請補助。我記得方案剛開始,勞工是可以自已找律師的。但可能勞委會人力不夠,所以才委外給法扶會。這問題也很好解決,勞委會可多請一些約僱人員,幫助審核case
二、若真的要透過法扶會申請,勞工本身資力超過貧窮標準,就不用交財產清單了。叫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姊夫、妹夫....請假去申請財產清單,只是想證明加總的財產超過50萬。但問題勞工早就知道超過50萬了,幹嘛證明自已明知的事情,浪費社會資源

假如各位遇到同樣問題,也可跟勞委會反映,勞委會總機02-8590-2866,分機號碼820, 823, 828, 830皆屬於勞資關係處,都可回答訴訟扶助相關問題。
     
      
舊 2009-04-29, 11:0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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