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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燙嬰狠父 檢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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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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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在台灣,刑事犯罪一向有下列幾頂保護傘:酒後亂性、精神病史、出於義憤,和 犯後有悔意
你能掌握以上一樣,就沒辦法死刑定讞,惡性再重大都沒用
加重其刑最多也加到25年有期徒刑封頂(台灣的假無期徒刑
)
在台灣,殺人不用死、強姦常輕判、不用關一輩子就算了連肉刑都沒有,所以犯重罪的大有人在
相反的,台灣要告人往往都能起訴,而且一不小心就會被判刑或罰款
法官最喜歡找那種,犯小錯、刑期短,可以用賠錢解決的案子來開刀,保證是寧枉勿縱,反正判錯了國家賠得起…
2009-04-27, 09:3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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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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