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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n_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marks
前因後果先搞清楚再來說, 不要在那邊標題殺人
http://news.msn.com.tw/news126208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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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日前偵查終結,因小說主軸仍在莫召奴與素還真的愛情故事,文章只在第十二篇描述性行為,無法引起一般人的羞恥心或厭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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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因為前戲太久, 一般人早就已經軟掉了, 無法引起慾望.
如果她每章都在描寫性行為的話, 結果就不一樣了
言論自由可沒保障人民能以言論自由為名, 公然的創作與發表色情文章


看不懂標題沒關係
不看內容還以為抓到包
就好笑了


>>>檢方日前偵查終結,因小說主軸仍在莫召奴與素還真的愛情故事,文章只在第十二篇描述性行為,無法引起一般人的羞恥心或厭惡感。

那些現代警總
不知道他們移送的案主<罪狀>?
檢察官還好不趕業績
明查秋毫的不起訴
不然
又是一宗打壓言論自由的錯案

我貼的是新聞主要來源
抓出包的拿的是轉登(註明: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真是笑死人了
哈哈哈


言論自由沒保障人民公然的創作與發表色情文章?
何謂色情文章?誰來認定?起訴可有標準?


自由社會沒保障人民如何如何.......
咱們的法律人員就是這個當緊箍咒
舊 2009-04-27, 09:2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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