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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wpccj64
首先,我的發言內容是我認為語言就是一種行動,是可能傷害人的。跟你回應內容的辨別是非能力似乎扯不上邊

不過就你兩個看似大絕的問題,我可以回答我的看法:

問題一:正常狀況下你叫我跳樓,我應該不會去。但是若是當我很沮喪、失意的時候,那你的教唆自殺罪名可能會成立。

問題二:君不見詐騙集團天天得逞?

就如我所強調的,每個人對於語言的感受度是不同的,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狀況下都會有很大的差異。

在沮喪、憤怒等狀況下,你還要求他辨別是非,似乎是緣木求魚。這跟對憤怒中爸爸說:「有種你就丟啊」的那位媽媽有何不同?

俗語說:「飯可以隨便吃、話不能隨便說」不是沒有道理的。隨便說話的後果,你能承受嗎?


我想你沒有了解我要表達的意思, 我同意你所說的: 語言是可能傷害人的. 所以,.....你自己要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判斷, 不要出了事才來牽拖.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教育不僅僅是要我們著重IQ的發展, 也要我們同時提昇EQ的水平.....

引用站長在"本站關於政治文的處理方式"一文中的一段話:

"的確是看了不舒服沒錯,但是看久了你該自行略過他,這就跟狗在叫,人聽不懂是一樣的,當你能到達這種境界,你的生活會快樂很多,因為你不再讓那些人影響你的心情"

同樣的, 當妳覺得別人的言語傷害你...影響你....你該自行略過他, 這就跟狗在叫,人聽不懂是一樣的. 否則, 別人笑我沒膽沒路用, 我就去殺人放火....再來牽拖是別人害我的....這樣可以嗎?

我也再次就你的回應提出我的看法

問題一:正常狀況下你叫我跳樓,我應該不會去。但是若是當我很沮喪、失意的時候,那你的教唆自殺罪名可能會成立。

法律並不等於道德.
即使教唆自殺罪名成立, 自殺的人還是得承擔大部分的責任. Because nobody put a gun in your head and force you to kill yourself!!! 有些國家甚至刑法明訂自殺是犯罪行為, 即便是你很沮喪、失意的時候也不例外

問題二:君不見詐騙集團天天得逞?

問的好!!!為何詐騙集團天天得逞? 大都是因為人们的貪念. 你不去貪心妄想不屬於你的利益....詐騙集團根本無從著力...............

正如同麥克大所說的....先進國家如歐美,你可以說我討厭黑人....黑人沒水準.....當然,這些言論也許不為人們所接受.但這些言論覺對合法且受憲法保障.....可是一旦你付諸行動, 例如拒絕出租房子給黑人或是因為膚色拒捕僱用...你肯定會被告.....而且會輸到脫褲
舊 2009-04-25, 02:53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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