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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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nstantine
台灣有些人很變態,看不得人家的車亮晶晶。
但我覺得有些汽車車主自己也要檢討,例如我以前上班的地方,附近有位可以停很多輛機車,旁邊某店家卻以為那是他專用的,平常給機車停,只要他的休旅車一來,就把別人的摩托車亂拖亂移,我的就被他移過,移到快馬路中間。
還有旁邊也有一位把巷口一塊地方用花盆圍起來,說是他私人用地禁止停車,我看是放屁,明明就通行道怎麼你就可以多凸出來一塊,別人就沒像你那樣搞。
像這兩台車我都很想拿鑰匙去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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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檢舉「路霸」就得了,多檢舉幾次,一定有效果
後續通常會是「原先佔用的人不敢佔用」、但也「不爽讓別人停」... 所以這時別傻傻的把車停過去,可能會被割座墊、括車漆...
那這樣「檢舉」還有意義嗎?
當然有!
1.不檢舉 永遠被佔用
2.如果他們玩 戳輪胎、割座墊、刮車的小動作...夜路走多了..總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