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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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NT
抱歉,我並沒有看完整個論串,有些地方不清楚大家在吵什麼
干預、影響 與 強迫 不同
1準購買者 受到人情壓力而改變自己的採購量(代買)
2準購買者 受到後方消費者抨擊壓力,改回自己的採購量(不代買)
"不能強迫準購買者"應該是法律中的概念
而1.2都有干預、影響購買意志的外力發生,同樣的事情沒道理獨厚代買行為吧?
被動代買 與 主動代買 又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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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沒錯,所以我設計這部份用
該準購買者自由意志決定 這才能同時適用 認同幫代購與不認同幫代購的人, 也就是以該 準購買者 自由心證決定之.(主被動代買皆然)
本串當中也顯見沒有定論,沒有固定答案,故上述條件中以開放式定義以適用兩者.
前面就說道, 這不是專為 代買者進行合理化的討戰文,而是想討論要同時通用於大多數人的遊戲規則.
引用:
消費的行為尚未發生,現在當然沒有權益上的實質損失
一輪到該 準購買者(代買者) 購買商品時,即使商品無限量供應,就會造成後方的無形損失(時間)
或許代買一兩件沒有多大影響
但如果代買個一兩百、兩三千件,對後方的消費者當然有影響
這影響是完全可以預期的
代買不影響購買順序,但會影響秩序與可預期的權益
可以提出異議,但不能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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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提異議但不能強迫 才是法治社會的價值.
異議權在人(管不住他人嘴巴), 決定權在己(你可以叫,但還是我自己決定)
但異議權不能被無限上綱成為私自暴力的立足點.
排序問題已經解決,

剩下的差異就在於
準購買者 何時可以聲明自己的購買權益的問題.
以小弟看法, 所有準購買者在入列之前, 都無法得知前排之各 準購買者的決定與購買量,
也就是說
等候的時間長短與是否可購得, 均須由準購買者自負風險.
沒有人可以先給你保證多久可買到,或是買不買得到.這不管有無插隊或是代購行為發生都是如此.
購買者如果決定一次購買15件商品而導致後列準購買者等候時間加長或是商品售罄,
購買者是為免責, 準購買者也須無異議.
打定主意來買20件跟考慮再三買20件, 其他人無法是先決定,也無立場干預他人.但對準購買者來說等候結果都是一樣.
在準購買者無法精確掌握此一數據前, 無 以此聲明自身權益受損 的基礎點.
舉例: 你排隊時剛好戴耳機聽音樂還是看正妹, 沒聽到前面有人電話通知代買,繼續排.
你有聽到與沒聽到他人對話,對你的實際等候時間有不同影響嗎?
難道要以有沒有 知道代買 來決定? 這能對佇列中每個人適用嗎?
如果要每個人嚴加監視前面準購買人的行為並且精確解讀, 也是不可行的.
例如, 原本已統計好要幫五人買, 單人入列排隊, 後來接獲通知代買異動, 結果最後總數量比原先減少兩份, 該不會這時候反對者又忽然同意代買了吧~
個人對於這樣反覆沒有原則的行為,只專挑對自己有利的講並不覺得合適.
您說的陌生代買問題,則是由 "購買者自己決定" + "是否有 請代購者" 以及
陌生代買的風險機制來化解,並無贊成或反對的定論去獨厚任一方.
要是代買為實際情況所不容, 就算你吆喝代買, 也不會有人回應.代買的實際行為仍不成立,交給當時情況決定.
您所言
幫陌生人的異常型代買, 準購買者會可能懷疑有詐而願意自己排
以規避風險自保.
例如 陌生人幫你代買, 你已沒排到隊, 但結果他最後
用1.2倍價格賣你, 你已經來不及排了, 要不被迫接受,要不放棄.是為被要脅的風險一.
代買可能別人會
買錯或漏買,而更深的影響你的消費權益, 這也會降低代買的發生.
代買數量若大, 連代買者都要抱著無法達成使命的風險, 搞得幫忙變得罪.也會在人性上規避代買者的出現.
現實上所謂的數百上千件的
大量團購,應該都是另外通訊下單,而不會是當場在佇列裡下單/等待/交貨.
所以您說的極限狀態,小弟認為是非常稀少的情況,而且發生代買的現象反而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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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有機會 可以
同一套標準貼近實際現象,
避免所謂的假道學筆仗, 並且同時適用 贊成與反對的 購買者. 是為取較大的聯集.
在不干擾隊伍順序性的前提下(這所有人皆已有共識).
意識上反對代買也絕無發生此事(斬雞頭 下毒誓)--> 適用(身體力行實踐派完美主義者)
意識上反對代買但是特殊情況自己也會做-->適用(看狀況決定之務實主義者)
意識上反對代買但是自己私底下遇到了也照做但又死不承認--->適用 (假道學派筆仗主義者)
意識上同意代買自己也做過-->適用 (隨性派自由主義者)
意識上同意代買但自己沒做過-->適用 (理論派 推論者)
目的也就在於以較嚴謹的邏輯推論, 如果要有
一套 通用的標準, 應該怎麼
樣才能盡量
符合實際狀況並滿足最大量的人.
避免某些人以 自以為是的標準 假借道德仁義之名行個人(口語/肢體)暴力之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