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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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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01
Lightbulb

怎麼不告呢....

告下去還有一大堆賠償金可以拿,雖說沒多少、可是組個律師團叫他賠到怕,他們以後就不敢動用私刑了。

全國人民還會感謝苦主的伸張正義,並且讓他們業績銳減、甚至不敢上門消費,可說是一舉兩得的事。

對於如此可惡卑劣的行為,每次登上版面的都是這家公司,不然中華民國的刑法是比他們公司的規定小膩 ?

難道他們公司的規定可以判決顧客、員工、全國人民死刑膩?要不要請那家公司自己成立一個國家算了。

他們公司要不要順便規定,只要是他們的營業收入都可以不用繳稅金阿,因為公司規定的咩 ~

如果他們公司的密審室,是一個司法單位、那以後要檢察官、法官要開庭,或者犯人要執行死刑,都在那個密審室就好了阿 ~

真是一間超級可惡的公司 !
     
      
舊 2009-04-22, 03:2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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