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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oo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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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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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b58
違法行為應該是說即使在家中也不能門窗大開, ****身體, 被人看到檢舉就是被罰

PS:其實這一條讓我覺得怪的是, 看到的人的偷窺行為, 不被究責, 被看的反而吃上官司-__-


之前有個新聞, 有個男子在浴室中****身體, 被鄰居發現

告上法庭.

問題是, 那鄰居是怎麼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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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4-22, 01:1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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