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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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豹
這樣要花多少人力來養這些"終身犯"啊....
而且如果我被這樣判刑
我會不擇手段的逃獄,殺一百個獄警也再所不惜
整間監獄燒掉也無所謂
(中途出事死了,也比被當白老鼠好吧  )
逃出來就像陳進興一樣
想強暴就強暴,想殺人就殺人
反正...頂多也只是被關回去而已
連我這樣善良的人都會這樣打算了
那些殺了人還會冷笑的罪犯
會很感激這種德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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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監獄只進不出,關在裡面的,連"人"都不算.
除了公發物品外,不得持有任何個人物品
他們是受國家管理的"螻蟻",管理這種監獄當然不是用警棍,
而是電棒電槍+機槍.逃出去?他們已經被國家社會剝奪"人"的身分
逃出去也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保障,不光是軍警,
誰用任何手段殺了他們都不用負上任何責任.
殺了人還笑得出來,是因為從來都沒有任何一個制度將犯罪者視為
視為整體社會的敵人而加以排除.逃出去會連怎麼個死法都無法想像
在監獄裡面好歹留一條爛命,看是要認命還是自我了斷,
反正掛了遺體都是拿去做醫療研究用.
個人層級的暴力在國家社會等級的暴力面前根本不堪一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