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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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ziel
而前方準購買者不管受到什麼壓力, 他都可以拒絕與接受, 施壓者都只能接受該準購買者的決定而不能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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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並沒有看完整個論串,有些地方不清楚大家在吵什麼
干預、影響 與 強迫 不同
1準購買者 受到人情壓力而改變自己的採購量(代買)
2準購買者 受到後方消費者抨擊壓力,改回自己的採購量(不代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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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購買者在 代買 與 不代買 之間有自由選擇的權力,誰也不能強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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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強迫準購買者"應該是法律中的概念
而1.2都有干預、影響購買意志的外力發生,同樣的事情沒道理獨厚代買行為吧?
被動代買 與 主動代買 又有何差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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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立場因此而判定自己權益受損,僅是一廂情願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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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的行為尚未發生,現在當然沒有權益上的實質損失
一輪到該 準購買者(代買者) 購買商品時,即使商品無限量供應,就會造成後方的無形損失(時間)
或許代買一兩件沒有多大影響
但如果代買個一兩百、兩三千件,對後方的消費者當然有影響
這影響是完全可以預期的
代買不影響購買順序,但會影響秩序與可預期的權益
可以提出異議,但不能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