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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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台灣法定行車安全距離是時速*0.5公尺
在市區時速40,安全距離要20公尺
放眼望去,全台北市誰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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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法好像是指高速公路。不知一般道路或機車有法定的安全距離公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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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簡易速算法,是以車輛每小時之車速,大型車減20,小型車乘0.5計算後,以公尺作單位,即為法定之安全跟車距離。以時速六十公里為例:大型車應保持四十公尺,小型車應保持卅公尺;車流壅塞時,車速低則安全距離短、車流順暢時,車速高則安全距離要長。其目的在要求駕駛人在行車時預留適當反應與煞車時間。
轉自
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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