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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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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c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大安區
文章: 527
引用:
作者李麥科
但是有的人就是根本不想看那些冗長的判決
也不想知道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也就是說為什麼要判一個人某某罪?)
只想痛快的知道某種他想要的結果



同感.........
__________________
照相,
是第一人稱的視野。

相片,
則是第三人稱的觀點


~~~C.R.

http://www.wretch.cc/album/bearcr
舊 2009-04-21, 02:03 P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arc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