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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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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了 上來筆耕一下 訓練思考與文字表達能力
想來收斂一下除罪化的議題, 因為看出部分大德的爭議點是出於彼此定義不同, 以導致雞同鴨講沒有交集.
首先定義一下除罪化是要除"誰"的罪, 也就是除罪的適用對象. 出發點不同, 後續手段與步驟也會不同.
1.僅適用於具公娼身分,登記有案,持有效執照的從業者,其餘不適用.
2.現在執行****易的人士(含持照公娼,及"非"自願性無照提供****易者)
3.現在執行****易的所有人士(含持照公娼,及自願與非自願無照提供****易者)
4. 若有其他分類請補充.
樓下請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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