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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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tenkopf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女明星
或是降低一點,也不是每個人有機會像你我一樣當白領坐辦公室賺錢
如果可以在鏡頭前風風光光,或是在電腦前發發MAIL就有收入
有幾人願意選擇從事性產業用自己的身體賺錢呢?
讓性工作除罪化,不僅不是道德的墮落,反倒是人權的進步
這是老夫的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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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謠謠跟舒舒靠身體的某特徵來賺錢也是在我所說的範圍裡頭,
showgirl 老實說現在滿街都是, 都是靠臉孔身材吃飯的, 在我看來比從事****易的女生
好賺多了, 所以他的論點是說****易太過好賺導致大家都想下海, 我相信有更多比****易
更好賺而且也是靠姿色的工作可以拿來套入他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