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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跟男朋友分手,但他用我朋友假學歷的事情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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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菌多多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腸道深深深幾許
文章: 428
引用:
作者
kctsai0821
要不要讓他成立強制****罪,可以關比較久.........
第二百二十一條 強制****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手現身了!!
2009-04-19, 03:16 PM #
18
好菌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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