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Rainwen大的發言我都很想回,Rainwen大每次都是言之有物,回Rainwen大的文起來,有種肉腳越級打怪的快感。(開玩笑的,Rainwen大誤怪)。
我覺得在台灣的駕駛人應該是很難體會到開車的"樂趣"的。小弟在外國十年餘過,都把開車當成是很棒的享受。台灣地小人稠不說,開車守法的少之又少,一堆年輕人只要有小小的一點空間就能從旁邊車道衝到我們的前面。我猜這可能是日治時代遺留下來的神風特攻隊的遺風。
Rainwen大說"不要用自己的生命來證實對方是錯的......這很不划算。不管路上駕駛人或行人的行為守不守規矩,都要想辦法避開。"可是有時小弟牛脾氣發作,就會想和對方硬幹。
昨天(4/18)晚上11點左右在市民高架上,我開著老賓土按速限行駛。後面有台黃色保時捷(還不是cayman那種小車咧)一直閃大燈又猛催油門要我讓道。小弟牛脾氣又發作了,不讓道給他就是...